教師資格認定新變化!三類人被納入教師從業“黑名單”
要成為一名教師,無論是中學教師還是小學教師,首先要通過教師資格認定。未通過教師資格認定并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,不得擔任教師。
隨著教育部公布《教師法》征求意見稿,教師資格認定迎來了新的變化。根據教師資格認定的最新要求,如果申請人有三種情況之一,今后將不允許取得教師資格,即。
這三類人被列入教師從業的“黑名單”,現在,讓小編帶你去了解一下。
01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。
作為一名教師,這個職業是非常高尚的,國家對教師寄予厚望。教師承擔著為國家培養人才的重任,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德、智、體、美、勞全面發展的接班人。
因此,這必然要求教師充分履行教師的職責,不僅要有堅定的理想信念,還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,不僅要有仁愛之心,還要充分做教師。
顯然,如果申請人有故意犯罪行為,而且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嚴重處罰,從根本上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,不值得成為人民教師,更不用說教書育人了,當然不應該進入教師行業。
02因可能危害學生身心健康的違法犯罪行為而受到刑罰。
作為一名教師,從事課堂教學,需要與學生面對面,所以,當然要保證學生的身心健康。但是,如果教師自身的行為可能會損害學生的身心健康,在申請教師資格時也會被拒絕。
哪些行為可能危害學生的身心健康?
例如,申請人有賭博的壞習慣,并因賭博而受到治安處罰。
例如,申請人有暴力傷害或虐待。
有了這些行為,就有可能危害學生的身心健康。即使沒有直接危害學生的身心健康,學生和家長也不能僅僅因為這種可能性而接受。因此,它也被排除在教師資格認定的門檻之外。
03因有不適宜擔任教師的情形
作為一名教師,不僅要有合格的能力,還要在各方面都有良好的表現。所謂師表,不僅意味著你要達到知識的標準,還意味著你的綜合素質。
申請人有嚴重酗酒的,在申請教師資格時也會被拒絕。嚴重酗酒不是對酒的愛好,而是不自律、不節制、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。同樣,如果濫用精神藥物,也意味著作為一名教師,你不能自律。
因此,如果讓這樣的申請人進入教師隊伍,對于學生和家長而言,也可能埋下隱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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