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學專業
層次:專升本 學制:2.5年 專業介紹:金融學(Finance)是從經濟學中分化出來的應用經濟學科,是以融通貨幣和貨幣資金的經濟活動為研究對象,具體研究個人、機構、政府如何獲取、支出以及管理資金以及其他金融資產的學科。金融學專業培養具備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,能在銀行、證券、投資、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。培養要求
本專業培養具有良好綜合素質,具備堅實的經濟學和金融學理論基礎,系統掌握現代貨幣、信用、銀行、證券等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,能在各類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、相關企事業單位從事金融實際工作的復合應用型專門人才。
學制
2.5年
主干課程
數據庫原理及應用、宏觀經濟學、微觀經濟學、金融法、會計學、金融企業會計、貨幣金融學、國際金融學、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學、投資銀行學等。
核心能力
1.掌握金融學科的基本理論、基本知識;
2.具有處理銀行、證券、投資與保險等方面業務的基本能力;
3.熟悉有關金融的方針、政策和法規;
4.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;
5.掌握文獻檢索、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。
就業方向
畢業后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就業:(1)商業銀行,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、城市商業銀行、外資銀行駐國內分支機構。
(2)證券公司,含基金管理公司;上交所、深交所、期交所 。
(3)信托投資公司、金融投資控股公司、投資咨詢顧問公司、大型企業財務公司。
(4)金融控股集團、四大資產管理公司、金融租賃、擔保公司。
(5)保險公司、保險經紀公司。
(6)中央(人民)銀行、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、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、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,這是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。
(7)開發銀行、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。
(8)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,通常為保險方向。
(9)公務員序列的政府行政機構如財政、審計、海關部門等;高等院校金融財政專業教師;研究機構研究人員。
(10)上市(或欲上市)股份公司證券部、財務部、證券事務代表、董事會秘書處等。
(該信息僅供參看,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院或學院公布的公告為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