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學專業
層次:專升本 學制:2.5年 專業介紹:法學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,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,能在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、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、行政機關、檢察機關、審判機關、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專門人才。培養目標
法學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,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,能在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、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、行政機關、檢察機關、審判機關、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專門人才。
培養要求
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:
1.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;
2.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;
3.了解法學的理論前沿和法制建設的趨勢;
4.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;
5.具有運用法學知識去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;
6.掌握文獻檢索、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能力。
學制
2.5年
主干課程
法理學、中國法制史、外國法制史、邏輯學、憲法、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、民法總論、民法分論、商法、知識產權法、經濟法、刑法總論、刑法分論、民事訴訟法、刑事訴訟法、國際公法、國際私法、國際經濟法、環境資源法、勞動與社會保障法、法律英語、公文寫作與處理。
就業方向
法學專業學生畢業后可到立法機關、行政機關、檢察機關、審判機關、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。
(本專業信息僅供參看,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院或學院公布的公告為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