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
一、考生應自覺服從考官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考官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,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場所的秩序。
二、考生憑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。應主動配合監考人員的身份驗證、安全檢查和個人物品檢查等工作。
三、考生只允許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,如黑色毛筆、鉛筆、橡皮、繪圖工具等。或根據招生單位注明的準考證要求攜帶的用具。請勿攜帶任何具有通訊功能的書籍、期刊、報紙、稿紙、圖片、資料、工具(如手機、攝影器材、掃描設備等)。),具有存儲、編程和查詢功能的電子產品、修正液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。
考生不得在考場內傳遞文具用品。
4.錄取后,考生將據此入座,《準考證》和有效身份證將放在桌子左上角進行驗證。《準考證》使用過程中,正面和背面均不得涂改或書寫。考生在收到答題卡、答題卡和試卷后,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、清晰地填寫姓名、考生編號等信息,并按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粘貼條形碼。條形碼如有缺失,答題卡如有缺失(涂)、錯(涂)或字跡模糊都會影響閱卷結果,責任由考生承擔。
試卷、答題卡、答題卡等發放出現錯誤時。以及字跡不清、漏印、重印、缺頁等問題。可以舉手問;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與試題內容有關的問題。
五、考試信號發出后,考生可以開始答題。
六、考試開始后15分鐘,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,發言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。具體呈現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。考生提交試卷后不得進入考場進行復試,不得在考試機構指定的區域停留或說話。
七、考生應在答題卡密封線以外或答題卡指定的區域答題。不要用規定以外的紙和筆回答問題。寫在草稿紙上或指定區域以外的答案無效。不要在答題卡和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。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類型同顏色的筆。
八、考場內考生必須保持安靜,不吸煙、不喧嘩、不交頭接耳、左顧右盼、手勢、信號,不夾帶、偷窺、抄襲或故意讓他人抄襲,不抄襲試題、答案或交換試卷、答題卡、答題卡,不將試卷、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。
九、考試信號結束后,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,停止寫作。
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子上,由監考人員逐一收集。對于自命題科目,考生將試卷、答題卡和答題卡(或答題卡)放入原試卷袋中并密封。監考老師逐個檢查后可以一個個離開考場。
10.不遵守考場規則,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紀、作弊等行為的考生。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和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執行,并將記錄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的誠信檔案中;凡涉嫌違法的,一律移送司法機關,并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追究法律責任。 #p#分頁標題#e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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